目前分類:Newton's apple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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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越進步,人類就越退步。沒有手機的時代,我們每個人腦袋裡都可以記下幾十支電話號碼,現在只要手機一沒電,就什麼人都找不到了。科技帶給我們許多便利,卻也讓我們成為奴隸。

  不只是科技,人很多時候都會成為潛意識的奴隸。潛意識是什麼?我沒特別研究過心理分析,但是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潛意識就是我們自己特有的「科技」,是我們人體的自動導航系統。

  怎麼說呢?就拿騎單車這件事情來說,剛開始學騎車的時候,我們總是戰戰兢兢,隨時注意路況,維持車身平衡,手握龍頭,腳踩踏板,每一個環節都要好好「照顧」到。可是一旦熟練之後,就像人車合體一樣,我們只要動念想著轉彎,然後就很自然轉彎,就像走路一樣自然。為什麼?因為我們已經把騎單車這件事情交給了「潛意識」,由「潛意識」自動帶領著我們的身體。一旦我們的意識逐漸熟悉一個人,一件事,一片環境,我們就會歸納出一些基本應對模式,然後把這些「熟悉」的狀況交由「潛意識」處理。

  意識能夠處理的事情有限,必須拿來處理更多突發的,緊急的,不好歸類的狀況,然後把經常性的狀況交給下面的「潛意識」處理,讓「潛意識」自動導航。就因為「潛意識」,人們逐漸養成了各種「習慣」,逐漸依賴「潛意識」帶來的熟析感。於是,早已經換工作,卻因為心不在焉,下意識走到了舊公司的大樓下。早已經分手,卻還不自覺等著舊情人的電話。許許多多反射性的行為,看到吠叫的狗就想跑,經過某家餐廳就想到某個人,聽到某首歌就想起某件事情,「潛意識」裡藏著許多的「模式」,都是當時為了方便,以及心裡的舒適感,然後建立了這些「習慣」,甚至認為這些習慣才是最本質的,最重要的。

  但不管是什麼樣的習慣和模式,潛意識裡的一切規則都來自意識,都曾經透過意識的學習和適應,然後慢慢交由潛意識。真正能夠產生這些潛意識規則的,是我們本身的意識,但這些潛意識卻回過頭來控制我們,讓我們成為奴隸。為什麼我們要被潛意識綁住,被那些被我們製造出來的東西給綁住。這就好像是說人類有一天被機器人統治一樣,主人有一天居然被自己養的狗反咬一口。

  潛意識有那麼重要嗎?心理分析老愛用這一套,但我個人覺得最重要的是意識,而之所以要分析潛意識,其實是為了找出自己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把某些特定的規則放入潛意識,然後透過意識去修正潛意識,把過期的,沒有效用的潛意識規則刪除,不要讓那些失效的潛意識規則繼續牽制自己。

  所以要做自己的主人,意識才是主宰,不該成為潛意識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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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話說:「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追求幸福,應該也是一樣的道理。道理聽起來很簡單,問題是該怎樣準備好追求幸福?

  很多人把幸福看得太神奇,看作是一個力挽狂瀾的大絕招,只要一遇到這個大絕招,就可以瞬間所向無敵。一旦遇到幸福,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美滿的生活。只要遇到了幸福,一切都解決,人生都完美了。

  這樣的幸福就像鐵達尼號,傑克因為贏得船票才有機會和羅絲相遇,於是乎幸福就像跳上大船,人生從此就被帶往美麗境界。童話式的幸福論確實相當誘人,因為突如其來,充滿各式各樣的驚喜,幸福就該以這樣的形式出現。

  相較於童話故事般的幸福,我認為幸福就像羅馬一樣,並不是一天造成。如果說童話式的幸福像一道分隔兩個世界的門,那麼我所認為的幸福只是一個指標,就像考試分數那樣。我們努力讓自己在心情上,生活上,各方面都逐步成長,然後慢慢超越指標,這就是所謂的幸福。

  如果幸福是一種指標,那麼標準在哪裡?這就跟考試一樣,一開始的出發點是要檢視學習成果,最後卻把考試變成一種可以取巧的技術。幸福不應該只是得到了什麼,獲得了什麼,達成了什麼,而是一種更實質的感受,讓自己有所累積和進步。

  幸福,就是這種累積和成長的感覺。

  那所謂的幸福感受是什麼呢?也許因人而異,但基本上應該就是富足的感覺,覺得自己擁有很多很棒的東西。照這麼看來,我們只要一直努力去追求、收藏,然後就會很幸福。我們的身邊不乏這樣的人,並不是每個都很幸福,這又怎麼說?

  一個人如果不會開車,能享受開著跑車急速奔馳的快感嗎?一個人如果籃球運球技巧不熟練,能享受帶球過人上籃的樂趣嗎?一個人如果體力不好,能感受攀登高山俯瞰大地的情懷嗎?一個人如果弄壞身體,有再多的錢都沒處花。一個人如果放縱自我,有再多的幸福都無法感受。

  要享受天下美食,我們需要有個健康的胃。要看盡天下美麗的風景,我們要先照顧好自己的眼睛。要在工作上如魚得水,我們需要在自己的專業能力上花工夫。同樣的,要得到幸福,我們究竟做了什麼樣的準備?

  幸福是有重量的。很多人說自己老是遇不到幸福,但是當幸福出現在眼前,自己卻拿不起來,然後說這不是我要的幸福。如果我們更有能力,幸福絕對不會只有一條路,但是當我們能力不足,眼前能夠選擇的幸福就是有限的。

  不要耍詐了。與其尋找各種奇奇怪怪的招式獲得幸福,不如鍛鍊自己,讓自己有能力可以「接受」更多種幸福。並不是幸福不要我們,而是我們無法駕馭幸福。即便幸福在我們手裡,都可能因為不堪負荷而成為一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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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學過程中,難免有大大小小的考試,雖然也曾多次考出不及格的分數,但就整體來說,我還算是一個能夠掌握考試要領的人。成績不錯,大人們就會說你很聰明,真正的聰明沒有,倒是少不了一點點的小聰明。

  考試是一種不斷在發生的狀況,有小考、月考、段考、模擬考、聯考,是一段漸進的過程,每一次的考試都成為下一次考試的參考標準,只要認真了解考古題,就可以知道該怎麼準備。投機的同學就會猜題,抓重點,這樣才有時間出去玩。但也有某些人,他們沒有認真抓重點。

  當其他人只準備那些出題機率比較高的章節時,有人卻從頭一字一句慢慢看。這種人是太乖了?太貪心了?還是不屑於猜題?這種人通常會有兩種下場,一種是他真的從頭到尾把每個章節都看得仔仔細細,結果也是得高分,成為同學眼中的高材生。一種是從頭到尾讀完一遍之後只剩模糊印象,結果冷門的沒考,必考的部分又沒有那麼熟悉,出來的分數可能比那些猜題的人還要低。

  不只是考試,很多人在面對人生各種挑戰的時候,都不屑於猜題,總想要抓住每一個可能的機會。這樣的賭注是很大的,如果你沒有強烈的意志和體力,就會被自己的貪婪壓死,永遠有處理不完的機會,而這些機會都轉變成虎頭蛇尾的失敗來打擊信心。

  多數人都知道考試要猜題,要先顧好必考題,確定拿到六十分,再想辦法拉高自己的分數。換成人生的機運,我們就把「抓重點」這門藝術擺到門外了。只要一有機會就要死命抓住,結果抓住一大堆的機會,卻沒有一個機會真的獲得最後的成功。然後,你可能開始怨恨上天,為什麼你那麼拼命,抓住那麼多的機會,結果卻沒有得到回報。如果真有天神,祂可能會笑你貪心不足蛇吞象,「給你那麼多機會,只是要你挑幾個喜歡的,沒人要你全部都拿啊!」

  報章雜誌裡的成功人士訪談,永遠都在告訴你這些人有多大的企圖心,不放過任何可能的機會,但這就像前面提到的考試例子一樣,能夠把課本全部念完還滾瓜爛熟的人會有幾個?你確定自己是那一個嗎?人生不是一場零和遊戲,它可以慢慢累積,就像羅馬不是一天造成,偏偏很多人就是不願有所取捨。

  你會說你是拼了命在過活,我只覺得你過度膨脹自我的慾望。好比桌上擺了五十道菜,你卻想要每一道都品嘗,擔心錯過就沒有。但是天下美味何其多,你今天只吃了十道,也許下次到了另一間餐廳就能夠吃到不一樣的十道菜。

  平生無大志,但求六十分。一百分也是從六十分慢慢累積的,偏偏很多人覺得自己可以「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

  那些覺得自己人生不順遂的人,你們跟那些貪戀權位的人一樣,都只是慾望的奴隸。所以,讓我們過一個投機的人生,不要讓慾望左右我們,這樣才瀟灑,才有自己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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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看《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應該可以算是一本符號學的書。

  人類是如何理解這個世界的?個人覺得,當我們討論到人們理解這個世界所使用的方法,就可以算是一種符號學的研究。
  人們想要理解的對象有哪些?按照具體或抽象的原則,可以分成「實體物件」和「概念」。如果不是單一的物件或概念,而是一個複合的群組,按照縱向與橫向的差異,可以分成含有時間縱向特性的「事件」,以及含有空間橫向特性的「現象」。

  面對這些「實體物件」、「抽象概念」、「事件」、「現象」,數量之多,類別之雜,理解起來絕對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為了理解這樣一個多采多姿的世界,人類便透過符號協助記憶,也透過符號來擷取「重點」。

  符號如何產生?符號的來源,可以是實體的物件。例如用菸斗和高跟鞋的牌子來指稱男廁和女廁,牌子是一種符號,但牌子本身仍是一個物件。用某個物件來指涉另一個物件,這樣一個行為,單看個別物件就是一種「符號」的運用,觀看整個行為過程就是一種「譬喻」的操作。

  我們用五官來認識實體世界,再透過這些感官經驗來理解抽象的概念。例如,書裡說「愛是旅行」,我們利用這樣的譬喻理解愛情,於是我們說「在愛中迷途」、「為愛走了許多坎坷路」等等。書裡也說「爭辯是戰爭」,於是我們說「攻擊他人的論點」、「反駁他人的論點」等等。

  面對這一大堆譬喻,究竟是各自獨立並存在關聯?還是概念之間有先後次序?當我們說「爭論是戰爭」,接著又說「戰爭是爭奪」,一直接續下去,是不是可以找到最初始的譬喻來源?就好像色彩的三原色一樣,我們理解這個世界所採用的各種概念,是否也可以追溯到最開頭的幾種基本概念?

  還是說每一種概念都是獨立存在,不一定要仰賴其他概念的譬喻作註解?

  個人覺得所有的概念都是獨立存在的,但是這些概念之間的次序也是存在的。只是這種次序不是概念存在的前後次序,而是人類理解、描述這個世界的歷史紀錄。解析概念之間的相互指涉,也就可以理解人類思維演化的順序。

  當所有概念在順序的譬喻運作之下一一現身,概念與概念,概念與實體,實體與實體,仍然持續交互指涉。「愛情是一場旅行」、「旅行一項修練」、「修練就像談戀愛」......,在這些相互譬喻的交錯運作之下,出現許多環狀關係,所有的實體和概念都交纏在一起,成為綿密複雜的,由人腦映照出來的世界。

  一個站在實體世界,並透過符號譬喻層層壘疊架高的意象世界。可以說是人類自尋煩惱,也可以稱讚人的想像力無遠弗屆。如果這個世界是平面,人類卻透過想像力拓展出更多的鏡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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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這家公司四個多月,偶而都會有想要離開的衝動。是因為沒前途?同事很討厭?錢很少又很辛苦?還是工作內容很無趣?理由沒有那麼複雜,只是直覺不想待在這個地方。下午的時候,中廣的線上收聽正在播放吳若權的節目,有一個開放題,聽眾可以在心裡默想一個問題,總共有編號一到五的塔羅牌,任選一張,廣告之後回來公佈答案。於是,我就想著「可不可以離職」,並且選了一張牌。
  回到節目,Tiffany老師開始解釋每張牌的意義,沒想到我選的那張是「請想清楚再行動」,有種基督徒在迷惘中隨意翻開聖經卻出奇精準地得到解答一樣。仔細想想,我當然是沒有考慮清楚。也許不是每個人,但有很多人應該跟我一樣,也是辛辛苦苦面試很多家公司,然後決定一家公司,卻在一段時間之後,有待不下去的感覺。

  也就是說,我們自以為很周詳地決定工作,卻發現自己當初根本沒想清楚。因為一開始就沒想清楚,所以也要糊裡糊塗地結束嗎?就像塔羅牌說的,真的要好好考慮一夏。也許我沒辦法避免進錯公司,但至少要很清楚自己離職的原因,以及離職後的打算。那一瞬間,我就想到這句話:「人因誤會而相識,因了解而分離。」

  我覺得這句話不只可以用在人際關係,也能用在每個人接觸任何一件事情的情況上。很多事情只有真正去做了,才知道適不適合自己。所以我們靠著衝動、巧合,以及種種因緣際會,接觸了許多人事物,然後開始像在河裡篩金沙的工人一樣,慢慢挑出自己要的。

  有人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於是我們都很拘泥於第一步,想要一戰成名。況且這一步踏下去就是一段時間與精力的消耗,而我們總擔心選錯而因此浪費了這一段時間與精力的流逝。但即使第一部踩對了,也是有很多虎頭蛇尾、草草收攤走人的事情發生。

  既然第一步踩對靠的是機運,那不如把重點放在第二、第三步以後。

  結語:衝動才能在一起,慎重才能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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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陣看了兩本天差地別的書:一本是費曼的《這個不科學的年代》,一本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白癡》。前一本書是收錄費曼的三場演講內容,後一本書則是以十九世紀的俄國為背景所寫的小說,這樣完全不同類型的讀物卻讓我看到科學與宗教的共通性。

  《白癡》是一部相當長篇的小說,總共分成四個部分。作者在第四部的開頭暫時跳出了故事情節,以一個類似電影旁白的語氣傳達某些看法。他說這世界上的人都是不聰明的,就像他在前三部所描述的那些角色。這些不聰明的人又可以分成兩種:一類人沒有聰不聰明的比較心理,只是依照自己庸俗的腦袋行事,做個平凡的人。另一類人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一點,可以做出不同於其他人的事蹟,卻仍舊擺脫不了平庸,必須繼續跟身邊的這些凡人為伍,這樣的衝突常讓這些人看起來特別焦慮、不穩定。

  基督教把「全能」這個形容詞獻給上帝,佛教崇尚樸實,都是在培養謙虛的態度。雖然我們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沒有多厲害,但內在可能有一小塊想法是會覺得自己有高人一等的地方,往往就是這一點點的不甘平凡讓人產生許多煩惱。過度崇信宗教會讓人變得很沒有尊嚴,但宗教的本意應該是要人們隨時抱著「自己是無知」的謙虛心態,不武斷,去偏見,每一次都用無知的心態看待一切,才能真正理解這個世界。往往就是當我們真正完完全全接受自己的無知,我們才能擺脫「自己有可能成為超人」這樣的魔咒,更踏實地生活。

  談完了宗教,回到費曼的演講內容。他在演講的過程中經常提到「科學家的謙虛」,這種謙虛並非辭讓,而是純粹的實事求是。當科學家看到一個現象,靈異傳說也好,統計數字也好,也許內心有好惡,也不會全盤否定或全盤接受,而是尋求更多的數據,甚至自己反覆實驗,才會提出報告,但不是判決書。除了謙虛,費曼也提到科學的本質是接受「不確定性」,任何事情都可以接受一次次的檢測。

  因為科學的「懷疑精神」在某些程度上是與宗教絕對神聖的精神相衝突的,所以常會讓人覺得科學與宗教是互斥的。針對可以數據化的理論,科學勝過宗教,但是這世界上有更多事情不是對錯、黑白的選擇,而宗教提供了一個緩衝的機制,讓人們不用陷入非得選擇的兩難,所以科學與宗教是可以互補的。

  除了互補與衝突,「科學的謙虛」與「宗教的無知」卻有同樣的本質。科學家即使知識豐富,仍然對一切事情充滿懷疑,甚至認為自己證明過的理論也隨時可能被推翻。這樣的一種基本態度可以讓人避免困在偏見的圍牆中,有機會接收更多新的知識。宗教總有一位信仰的對象,利用萬能神佛與凡人對比,可以去除本身的偏見,再用「愛」與「奉獻」的概念來傳達接納的精神,當我們願意接納,就代表我們有機會去除原有的偏見。

  偏見是一個很可怕的力量。因為偏見伴隨著過去的經驗,雖然有其價值,卻經常讓我們陷在過去的想像中,錯失向未來邁進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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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沒有過在某一段時期,或者有某幾次片段的記憶,極度厭惡「謊言」的存在?我確實有過這樣的經驗,慢慢思考著為什麼會有謊言?如果謊言如此令人厭惡,為什麼還不斷出現?但這種情況就好像道德家不斷在討論為什麼會有邪惡出現,同樣是個有黑就有白的反覆論證。

  儘管如此艱難,我還是想說說「謊言」。
  每個人小時候大概都曾經相信過聖誕老人,或者相信某些童話故事的人物確實存在。等到我們慢慢長大,稍微有一些現實的辨識能力之後,開始將什麼是童話,什麼是真實,做了仔細的歸類。我們開始花費更多的時間學習判別,慢慢忘記什麼才是真正的了解。

  記得我開始真實體認到謊言的存在,大概是在十多歲的年紀,那時候的孩子,不只是我,都慢慢對謊言產生極度的厭惡。如果讓每個人填寫「最討厭的事情」,大概有半數以上的人會寫最討厭被欺騙。我們都曾經體驗過被欺騙的感覺,然後覺得很受傷。也許就是從童話真的成為「童話」的那一天起,我們第一次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什麼是謊言,開始辨別童話與真實世界。什麼是童話,而什麼又是在真實人生上演,我們感受到自己必須學會判別,才能走得更實在,更遠。

  我們就像電影「大智若魚」裡面的小兒子,有一天終於長大,不再相信老爸的謊言,決定活在真實的世界,不想用杜撰的故事來欺騙自己。我們不停下判斷,把一切分成現實與夢想,真實與謊言,生活與童話,然後發現我們也切割著自己的活動範圍。當我們不容許一絲絲的謊言,不想要一點點的模稜兩可,日子只能在貧乏中度過。

  我們覺得自己應該憑著自己的力量創造一座天堂,用一磚一瓦確實堆砌而成的天堂,而不是把天堂建築成自己心裡的幻象。於是我們實事求是,每天勤奮不懈,相信有一天終究會達到一定的高度。但是現實生活裡存在太多意外,曾經希望自己能這樣或那樣,轉瞬之間卻已經過了那個年紀,到最後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實實在在的天堂沒有蓋成,我們手邊仍是一堆殘磚碎瓦。

  於是我們重回謊言的懷抱裡,透過謊言來見證奇蹟。在其他人的眼中看到的,可能就像謊言一般,但對於我們自己,就好像幼時的我們第一次聽到童話故事,是一種奇蹟般的沐浴。懷抱著類似阿Q的精神,可以得到心理上的慰藉。

  如果高超一點,謊言不只是謊言,它可以是各種深入人心的證詞。「雖然你看不到也聽不到,但他確實存在。」「只要你相信,它就存在。」它可以像一場精采絕倫的年度大戲,也可以是一件栩栩如生的藝品。懷抱著一花一世界的心境,平凡的人生成為刻骨銘心的故事,肖像變成聖像。

  也許你會想要問,人們為什麼終究要躲到謊言的世界裡?人們為什麼要誇大自己過去的一切?但同樣的問題是不是也可以用來反問這個世界?我們所聽到的傳奇故事,我們所看到的成功人物,是不是真如我們看到、聽到的那樣真實美好?即便我們斬釘截鐵地說「我們見證了傳奇事蹟」,會不會只是被無形的群體壓力所驅動的?

  我們厭惡個別的謊言,卻願意活在資本社會用金錢和美麗外表所包裝的虛無之中?是不是可以說,我們寧願與他人推擠,被資本社會空洞貧乏的謊言欺騙,也不願意獨自一人建構一個更美麗的童話世界?如果人們注定要擁抱謊言,可不可以說得美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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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尾效應在2004年由Chris Anderson提出之後,隨著電子商務的成熟,漸漸受到大家的注意。什麼是長尾效應?簡單的說就是「80/20法則」的逆向思考。

  大家都知道80%的財富集中在20%的人手上,80%的收入來自20%的產品,只要把焦點放在金字塔的頂端,不用耗時在廣大又不確定的群眾身上,就可以賺大錢。但是當電子商務市場逐漸茁壯以後,剩餘的80%開始有機會聚集成規模經濟。談到長尾效應,都是拿亞馬遜書店當例子,說明熱門書與冷門書在網站被搜尋到的機率是相當接近的,冷門書不受到實體書架空間的限制,隨時有機會被注意,隨時都可能瞬間成為熱門商品。

  長尾效應所描述的現象是一種全新的見解?或者只是一次複習?在「80/20法則」獨領商場一段時間之後,重新把注意力放在後面的80%,思考被長期忽視的價值。也許在某些產業裡,這樣的價值是被忽視的。但是在金融界,打從銀行出現,就一直奉行著長尾效應。
  假想在一個沒有銀行的世界,每個人把自己的錢藏在家裡,等到要消費的時候才拿出來。如果一個人打算存錢買房子,可能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在家裡放著幾十萬。幾十萬的貨幣沒有在市場流通,卻被放在某個人手邊,這樣的貨幣稱不上財富。財富是貨幣創造的價值,真正的價值來自於貨幣的流通性。

  貨幣越是廣泛流通,在最大的可能範圍內被越多的人使用、交換、轉手,就越提高貨幣的價值。美金是目前全世界最有價值的貨幣,正因為美金不只可以在美國本土,還能在許多國家成為交易的媒介。如果能增加現金的流通性,是不是就能產生更多的價值?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政府降低利率的行為上,都是為了提高貨幣的流通率。

  當銀行產生之後,以民眾的角度來看,把錢放在銀行保管,可以不用天天擔心錢被偷,還可以賺一點點利息。換成銀行的角度,其實就是在搬有運無,賺取的是中間商的回扣。假使平均每個人存在銀行的金額是十萬元,一百個人就是一千萬。這麼龐大的資金可以被用來貸款給需要資金的企業或個人,而銀行就可以賺取借入(個人的存款)和借出(貸款)的利息差額。

  如果銀行資金流動的頻率達到一定的規模,利息收入是非常可觀的。銀行所做的就是把位在長尾部位的小眾聚集在一起,即使只是20%的資金,也創造了相當大的獲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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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19 Tue 2007 07:35
  • 價值


  管理學院讀了四年,聽了一大堆道理,剛開始覺得很新鮮,台上的人都說的頭頭是道,久了之後就發現老狗變不出新把戲。觀念只有幾種,倒是常常換上不同的專有名詞,如同新瓶裝舊酒,人人都在賣黑心電視機。
  其實真理就那幾個,有必要人人都一句,搞得那麼複雜嗎?像是過年說吉祥話一樣,每人都得講一句。說到孝順,可以翻出幾十句名言;說到努力,也能找出幾百句激勵人心的話。也許就像萬物都是從單細胞生物開始演化而來一樣,唯一的真理演化成多種觀念,觀念又發展出各種解釋方式,如此不斷分支下去。同樣一顆太陽,人人都有不同的感受,都用不同的方式感謝陽光。

  每次去風景區玩,前往某個景點的途中總會遇到回程的遊客,即使聽到傳言說是前面的景點沒什麼,還是想要走到底,想親眼證明那景點真的沒什麼,或證明別人根本還沒走到最底,沒看到最美的風景。

  我想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生命展現真理吧!就像一個人死後,後人在墓碑上刻著符合此人的座右銘。例如,某甲就是孝順,某乙則是重義氣之類的。好像我們在玩電動一樣,有魔法師、戰士、僧者等等角色,人人都朝著某個方向前進,成為某一種類型的人,找到該角色的價值。

  價值。以前課堂上經常聽到的一個名詞。怎麼創造價值?商品的價值?自己的價值?顧客的價值?價值這個名詞很抽象,卻也沒辦法具體化。因為它不只是金錢,不只是商品本身,也不只是個人能力這麼簡單,不是放在磅秤上秤斤論兩,就能排出先後順序。

  如何創造價值?價值在哪裡?學理上的例子或許如此:粉圓和奶茶都只是商品,混在一起做珍珠奶茶,就創造了價值。於是大家開始玩起排列組合的遊戲,綠豆沙多多、梅子可樂、烏龍綠茶等等產品相繼出現。等到每一家店都有賣這些產品,價值就被瓜分。當一樣東西像白開水一樣普遍,就不存在價值了。

  「價值」和「利益」兩者之間是相當特殊的關係。利益若用在企業上,可能是知名度、銷售額等等;用在個人身上,有可能是收入、成就感等等。創造價值之後,是不是就會有利益?還是危害到利益?增加利益之後,價值是不是會跟著浮現?這種感覺有點類似「叫好」和「叫座」之間的關係,好的東西不見得大賣,東西賣得很好也不保證一定品質優良。

  「叫好」的東西經過專業人士評量,品質一定不錯。而有價值的東西往往無從評量,或者可以不負責任地推給「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來評量。拿微軟的視窗軟體來說,雖然常常當機,卻方便使用,而方便使用就成為它的價值。我們可不可以因此認定「方便使用」就是價值所在?如果所有產品都追求「方便使用」,結果會像珍珠奶茶一樣,價值被所有人瓜分掉。

  這樣說來,價值似乎來自「創意」,必須找出新的礦源。於是繼「方便使用」之後,出現「個人化」、「客製化」、「多重選擇性」風潮。到飲料店買飲料,甜度、冰量隨你選;繳費方式有線上信用卡繳費、便利商店繳費、劃撥繳費等等。沒過多久,這些服務都成為基本配備之後,價值再度被瓜分,新的價值又在哪?

  價值就跟「流行」一樣,來去如風。人們都說價值是要創造的,這口氣就像幾千萬年以來的人們總說著自己是偉大的發明家一樣,但是有哪一樣物品的創造不是從已有的事物得到靈感?

  個人覺得價值無法創造,只能發現。很多創作者常有類似的感覺,不論是文字、繪畫或歌曲,常常覺得有個無形的影子藉著創作者的手寫出美麗的句子,譜出動人的旋律。人人都說,找靈感,找靈感,找的就是藏在你我之間的價值。創意只是經驗的累績,是觀察力的表現。

  價值在哪?如果可以選擇的空間還很大,自然覺得處處有價值。就像剛畢業的學子一樣,到哪都覺得是新大陸。往往是在職場上打滾過一段時間的人,總會感覺可以選擇的空間越來越小,越來越找不到價值。也許我們都把價值想成一位穿著華麗的王子,而事實上價值卻可能只是個衣著平凡的普通人。

  誰說王子要穿著華服?誰說創意一定是天花亂墜?誰說藝術一定要高高在上,不能很普普?於是,大家開始追求平凡,呼應普普藝術,提出所謂的極簡生活、極簡設計等等名詞,又開始一波新的「掏金熱」。等到價值被掏光,人們又期待發現另一塊新的礦源。

  如果每個人都在掏金,那誰負責為價值耕耘?人們濫墾濫伐,讓價值的森林沙漠化。當「理財」、「美麗」的掏金狂潮席捲而去,我們留給後代的只剩破爛的家園。只是,誰知道這股狂潮會不會像尼羅河氾濫一樣,留下意想不到的肥沃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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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康永某一次在「中天書坊」接受訪談的時候,提到罪惡是很有吸引力的。很多事情明明知道是不對的,但是人們還是會酒醉駕車、飆車、偷竊、使用暴力......。原因無他,只因為在那當下會有興奮的感覺。
  拿生氣這件事情來說,雖然到處都在說情緒管理,不要亂發脾氣,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卻還是抑制不住生氣的瞬間所產生的快感。被惹怒的當下,腎上腺素分泌,會讓我們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怕,可以好好大幹一場。體內冒出無窮能量,可以為心裡的「正義」而戰。感受到這種興奮的瞬間,就像在狂奔的馬車上享受涼風拂面,又有誰願意停下來?

  只有當慣性消失,恢復平靜之後,才會開始出現懊悔的心情。但這心情是懊悔自己剛才所做的一切?還是懊悔這樣的亢奮為何如此短暫?所以人們吸毒、賭博、偷竊......,只因為犯罪的當下會令人亢奮,在瞬間自以為像個超人一樣。不只是邪惡的一方如此,所謂正義的一方也可以說是同一種快感的延伸。壞人享受犯罪,好人也歡快地懲奸鋤惡。所以在台灣有包青天,到了外國就出現超人和蝙蝠俠。

  不論是包青天或超人,都是以暴制暴,也和壞人一樣享受暴力帶來的愉快。壞人享受罪惡的果實,好人則挾正義之名搶奪同一份果實。

  犯罪是很誘人的。即使知道規定,亞當和夏娃還是偷嘗禁果。你可以說這是劣根性,但這不過是道德上的定義。簡單的說,也就是一種人性,因為人都需要恣意的歡快。

  這樣說好像在為罪惡辯護,但其實除了罪惡,人們也能從其他方面尋求快樂的感覺,像是工作、學習等等。雖然從其他方面取得的快樂比較恆久,卻沒有罪惡來的及時。當人們看不到未來,不相信自己的工作能有收穫,就會選擇罪惡;看不到自己終有一天可以累積一筆金錢,就會先借錢來享受。

  罪惡帶來的快樂就在眼前,而其他所謂的正途所帶來的快樂卻在未知的遠方。如果沒有足夠的信心,誰肯定自己一定能拒絕當下的誘惑一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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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16 Sat 2006 05:53
  • 盡頭


  人生就像是在拔河,隨時與某個力量拉扯。這力量是無形的欲望?亦或綺麗的夢想?
  學生與浩瀚的知識和學業成績拉扯,上班族與業績、升遷和薪水拉扯,而孩童們仍抱持希望,拉扯的是那遼遠又混沌未知的夢想。人們拉扯著,想知道繩索的彼端有著什麼。手中的粗繩是整個世界,想看看世界是否有盡頭。

  年少的時候,我們像夸父追日,將夢想無止盡往前延伸,同太陽一樣遙遠,要當太空人、總統、科學家......,相信世界必然有個雄偉壯闊的盡頭,奮力追尋。時間一久,我們發現夢想確如太陽,仍在遙遠的前方,於是開始懷疑盡頭是否存在,並且將夢想縮小。但是在完成微小夢想的同時,又產生抵達目標時的失落,頓時感覺自己失去了方向。我們依然覺得這不是盡頭,只是一個暫時的停靠點,真正的盡頭仍是那不可企及的太陽,於是又為自己另找一個目標或方向。

  即便歲月讓我們逐漸遠離年少時「天花亂墜」的夢想,開始要求更加「實際」的夢想。但是當我們達成實際的夢想之後,少時的情感仍在耳際叮噹作響。我們不停拉扯,永遠感到不足,想把一切都拉到手邊。直到有一天累了,無力承載自己的欲望,才停止拉扯。

  我們相信一切都有個盡頭,努力探尋著,卻又在抵達設定目標的同時感到失落。何以如此矛盾?我們在乎的是盡頭,還是迷戀奮力追求的自己,享受往前跨步的喜悅?人們經常努力追求著某種東西,得到之後又覺得這不是真的,於是另覓蹊徑。拿愛情來說,人們努力追求著某個對象,即將成功的當下可能感到迷惘,真正在一起之後又發現有很多非預期的情況,驚訝於一切不如所想,只好眼裡看著對方,心裡繼續幻想一個完美的形象。欲望持續蔓延,年少時許下的夢想仍隱隱發芽,而我們在心靈的角落等待開花。

  我們知道總有罷手的一天,卻又不肯停止,心裡不存在滿足感。很多人依舊像一片失根的浮萍,持續漂遊,尋找自己的歸所。辛苦覓得一處歸所之後,又漸漸產生質疑,覺得自己的終點不在這,於是又繼續另一趟旅程,無止無盡。像是宿命,我們只有不斷奔跑、拉扯,直到生命耗盡。也只有生命的盡頭是唯一的必然,不容拒絕,也無力扭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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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駭客任務》裡面的大壞蛋叫做「史密斯」。一般人在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多半都會把注意力放在特效或「自覺」這個議題上。把自己換化成主角尼奧,體會那種追求自我,逃脫他人控制的自覺感受。至於壞蛋史密斯,就會被徹底扁平化,統稱為壞蛋、惡棍。
  《駭客任務》本身是一部多重解讀的電影,在網路上也有很多文章探討劇情內容,以及電影可能傳達的一些隱喻。偶然的一個午後,我突然想起史密斯這號人物。如果說主角尼奧代表著一般人的理想,那麼史密斯探員就是一般人在不經意的情況下經常扮演的角色。




每個人都是詩人
  「每個人都是詩人」。「每個人都是藝術家」。我們經常聽到這類的說法,暗示著每個人都充滿創造力。這個時代重視「潛能開發」,每個人都想挖掘出自己的才能,追求卓越的自我,相信自己具備無盡的創造力。《駭客任務》的主角尼奧正好符合這樣的需求,讓人們的心情得到投射的對象。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同樣是追尋自我,發揮創造力,史密斯恰巧提供一個極端的形象。這個極端是什麼?當我們在追求自我的時候,也許一開始就像尼奧一樣,但是當自我過度膨脹,就會變成另一個史密斯。

創造力 = 複製?
  什麼是創造力呢?當一個人發明很多很棒的物品,或者是一位建築師設計出一座美麗的建築,我們就說他們充滿創造力。創造物不見得是一個實體,很可能是一個觀念,或者一首歌。但是不論有形或無形,它們都是創作者「想」出來的。換句話說,創造物是一個創作者思想的產物,是其思想的具體化。
  一個人的思想稱不稱得上是完整個體的一部分呢?如果是的話,一個創作品就是個體的某一個部份的複製。這樣說來,如果我們承認自己充滿創造力,就某種程度上看來,我們就是史密斯,不斷在複製優越的自我。



自我膨脹?基因作祟?
  我們就像史密斯一樣,努力複製自我。創造物品,就是一種自我的複製。如果對象換作是人,我們就跟史密斯完全一樣。電影裡的形象較為誇張,但是在真實生活裡,人們經常都在不自覺的情況下成為邪惡而貪心的史密斯。
  父母親期望兒女取得優異的成績,就是把自我的欲望複製到兒女身上。情人之間經常有所要求和期待,每個人心裡都有個標準情人的框框,隨時都在替身邊的情人打分數。如果不符合要求,就開始抱怨,說服對方改善。對方變成自己的衍生物,而我們就像史密斯探員一樣,把操縱的手伸向對方,把自己的想法、喜好、外表複製在他人身上。

基因大戰
  從某個角度來看,我們都受到「自私基因」的控制,想要不斷複製自我,讓自己的基因以各種形式(觀念、想法、打扮、舉止)入侵他人,吞噬、宰制其他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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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史要的不完全是真相,也可能是一種眼光。  這眼光是什麼?我們暫且擱置,先來談談所謂的真相。

  歷史重視理性的思維,凡事都講求真相。嚴謹一點來說,曾聽過一個歷史研究者提到,真相是無法追求的,頂多只能求得「歷史事實」。儘管如此,人們還是努力尋求真相,尤其是歷史學者。但是,當真相確實浮現之後,會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嗎?真相的揭露可以替某些人平反,卻也可能傷害另一些人。

  舉一個常聽到的笑話:提到外遇問題的時候,太太都希望自己的丈夫不會出軌,但若是出軌的話,也別讓她知道。換句話說,真相是不被接受的。為什麼呢?外遇確實會對兩人的婚姻造成傷害,但是在太太不知情的情況下,傷害也許不會那麼大。理性來看,這樣的態度是不太對的,但在處理人的問題時,真相可以追求,不一定能夠揭露。

  古今中外,都有很多疑案。我猜想並不是因為真相無法覓得,而是因為揭露真相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太大,而隱瞞真相又不會造成多大的傷害,於是人們選擇隱瞞下去。

  如果歷史不是真正發生的事情,那我們學歷史做什麼?既然都是聽故事,不如閱讀更吸引人的小說?

  研究歷史的過程確實就是一種追求真相的過程。但是當真相確實挖掘出來,卻又沒辦法公佈,總會讓人覺得有些氣餒。以功利主義的觀點來看,確實是如此。既然都努力追求出真相,自然就該公布,不然追求的目的在哪?這段努力追求真相的過程不都白費了?

  有些歷史事件是中性的,並不會對誰造成傷害,但是有很多的歷史事件是帶著傷痛記憶的。這些記憶留存在後代人的心中,每個人都在學著走出這些傷痛。好不容易走出傷痛之後,歷史學家卻突然跳出來,說我們都搞錯了。那麼,原本的傷疤有可能因此被重新扒開。就快癒合的傷口,就因為一個過去的真相,卻得讓後代人付出代價。當然,也有可能後代人都還未走出歷史的傷痛,過去痛苦的記憶仍舊繼續在人們的心中化膿。如果是這樣,揭露真相就有其必要性。

  揭露真相的過程一定都是痛苦的。但是如果揭露真相的目的是在處理傷口,割開化膿的傷口,讓淤血排出,好讓傷口結痂,那麼這樣的真相就值得揭露。如果公佈真相只會讓情況更糟,也許只要讓真相留在史書裡即可,不需讓所有人都知道。

  這樣的態度有些悲觀,但這是在以「追求真相」作為研究歷史的前提下所產生的結論。若是研究歷史的最大目標不在「追求真相」,就不會有這樣的兩難窘境。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眼光,都用特定的角度理解事情。好比地球的軸心偏移,每個人都有一隻慣用手,人們很難不帶著偏見看待事情。當人們帶有偏見的時候,就會過度聚焦,執迷於某一個點而無法跳開。

  以當前台灣的藍綠對壘為例,就是因為人們過度聚焦,眼中只看得到一種顏色,不是綠色,就是藍色。就像一位偏心的母親,眼中只看到自己疼愛的小女兒,結果是會對其它兒女造成傷害。

  當我們只看到一種顏色,就會過度強調對錯,認為自己選擇的一方是對的,而另一方卻是錯的。個人認為這是錯的。其實很多歷史學著也會有同樣的偏見,有過度在意真相的偏見。例如,誰被錯誤的歷史污名,就急著想為這個人平反。但在平反的過程中,很容易想要把原本的既得利益者拉下來,讓被污名的人能夠站回原本的位置,結果只是讓更多的人受到傷害。這樣真的是在追求真相和真理嗎?會不會只是從原本
的疼愛小女兒變成疼愛大兒子,其本身仍舊是一種偏見?

  正因為如此,真相雖然重要,但絕不是最終的目的。如果過度執迷於追求真相和真理,會變成一位極端嚮往烏托邦的宗教狂熱者。在狂熱者的眼中只看得到「真理之路」,卻看不到其他人。一個會傷害所有人的真理,還叫作真理嗎?

  一個人必然要面對自己所處的環境。這個環境總有許多因素會干擾著我們,這些因素像是濃厚的夜霧,讓我們不知所措。一個人的眼光是一束微弱的燈光,在黑暗的夜裡,只夠讓我們看到前方幾步路的風景。因為只看到得幾步之遙,我們步步驚魂。如果我們懂得歷史,就可以借用別人的眼光,像是史學家的眼光,或者是古代名人的眼光。這些眼光就是一盞一盞從不同角度照耀的燈光。

  當我們擁有各種角度的燈光,就能更清楚照見眼前的一切。因為我們看得更清楚,就不會因為處在黑暗而加深內在無謂的恐懼:看得到眼前的一根繩子,不會把繩子當成草蛇而驚慌失措;看得到路的走勢,不會陷入泥沼之中。

  當我們擁有歷史的眼光,我們不再只是看到綠色或藍色,而是一整條七彩的頻譜。好比是一位慈愛的母親,也許心裡偏愛著小女兒,但是在凝視其他兒女的時候,也會充滿著深情。伸出手,雖然每根手指都不一樣,但我就是給予一個完整的眼光,把每一根手指都看在眼裡。當我們如此看待,就不會想著哪一根手指比較美麗,或者哪一根手指比較實用,而是想著要如何擅用一整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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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與藝術的價值在哪?我所說的價值並不是這些藝術作品在拍賣場上的叫價,也不是人們爭著看上一眼的搶手程度。我所認為的價值很簡單,簡單到只是一個人在欣賞一件作品時,不論是畫作、文字或音樂,所產生的感動程度。  小時候不懂什麼叫做藝術,總覺得藝術跟生活有一層距離。後來才知道藝術是如何貼近生活,反而是年幼的我還不曾嚐過生活的滋味,無法讓自身的經驗與藝術作品相互碰撞。

  我一直對人類的記憶有著濃厚的興趣,引用一句電影的台詞:「我不是忘記,而是一時想不起來。」這感覺就好像我們在家翻箱倒櫃地找著某件東西,幾乎把整個家都翻過來,還是沒有找到。後來,這件東西卻可能在搬家的時候突然出現。

  我想人們的記憶也是這麼一回事。

  當我們看完一本書,聽過一首歌曲,凝視過一幅圖畫,這些文字、畫面和旋律就會化作一筆資料儲存起來。我們可以把每一個記憶想成一件物品,我們得到之後就隨手放在桌上、櫃子裡、床頭,然後繼續處理其他事情。偶而,我們會有印象自己曾經看過某一段文字,或者聽過某一絲旋律,只是怎麼都想不起來。

  記憶之海裡塞滿著許多東西,而我們卻不知如何撈取。

  也許每一種記憶都有其獨特的形狀,必須用不同的網面撈取。各式各樣的網面從何而來?只是坐在原地努力回憶,永遠也想不起任何事情。於是,很多人會「重回現場」,回到記憶產生的空間點,企圖喚回當時的記憶。

  為何這樣的方法有效?可能是因為一筆記憶的產生總是由週遭的各種環境因素交互作用所產生的,每一項因素就是一條線索,這些線索牽在記憶的邊緣,當我們取得足夠的線索,或許就能利用這些線索將記憶拉出記憶之海。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記憶都能利用這樣的方式重新模擬複製。大多數的記憶像是一塊大石,沉入海底之後便扯斷了所有的線索糾纏,成為一塊記憶孤島。我們該如何抵達這些記憶孤島?讓每一筆記憶都能相互連結,隨時都能取用。

  也許坊間的一些記憶速成班可以幫助記憶,但是這些方法也只能用於結構化的記憶。除了結構化的記憶,人類的大部分記憶都是非常零碎的,根本無法清楚定義,更不可能利用科學方法強記。

  既然這樣,我們該怎麼利用記憶之海的資源呢?

  人們經常從書本、圖畫和電影等等作品之中得到啟發,但是面對同樣一本書,或者同一部電影,每個人所得到的啟發卻是截然不同的。換句話說,每個人都把作品當成一面鏡子,從鏡中照見自身的蘊藏。

  人類是個高度敏感的動物,敏感的程度超出意識範圍。很多時候我們可能沒有察覺,但是身體卻已經忠實地將感覺記錄下來。舉個例子來說,九二一地震剛發生的時候,很多義工都到現場幫忙。這些義工在現場看到很多死屍,當下雖然會一陣驚愕,但是馬上又會回歸正常。表面上看來,這些義工刻意忽略了心裡的不安感覺,但是身體早在接觸的那一瞬間就將這種感覺記錄下來。好比是一個人嗅到毒氣才屏息,但是第一口毒氣早已進入身體。於是,當這些義工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有人卻會因為目睹一場火災,引出當時在地震現場刻意忽略的記憶,導致這個人突然情緒失控。

  這樣的記憶是主動的,會與環境產生立即的反應。也有一些記憶就像惰性氣體一樣,在常溫之下不會與其他分子產生反應。如果我們希望找出這些記憶,我們可能會利用一些方法引出這些記憶,就好像我們用食物誘引獵物一樣。但是面對一些比較「低調」的回憶,一般的方法似乎沒有效果。

  為了引出這些記憶,我們開始接觸文藝作品,這些作品是各種形狀的網面,每一項作品都能照見不同的記憶孤島。我們用文藝作品撈取自身的記憶蘊藏,從中得到所謂的感動和靈感。

  這些感動和靈感屬於作者?還是讀者?也許我們不能劃定界線,但是同樣一部作品確實會因為讀者的經驗差異,而有天差地別的感官收穫。仔細回想以往接觸文藝作品的經驗(不好意思,我們又得用最陽春的方式撈取記憶),聽到一首歌的感動,看完一部電影之後的精神撼動,讀完一本書之後的繞樑不絕。

  直觀來說,我們只是在回味作品的內容。為什麼我們會對這部作品有如此大的感動呢?為什麼會想要回味呢?會不會在觀賞的過程中,我們內在的某些記憶孤島正被牽動著,在心底激起漩渦。我們航行於這一片被文藝作品翻攪的記憶之海,彷彿看到某一個秘密通道,於是我們繼續回味作品內容,讓海面繼續洶湧,我們才能在浪潮之下看到秘密通道,然後穿過浪潮進入秘密通道,找尋遺忘的美麗孤島。

  不只是文藝作品,有時候只是朋友之間的對話,也經常能夠激起熱烈的火花。常常就在一些看似天馬行空的談話之中,某些被遺忘的記憶就這樣浮上檯面,某個人忽然蹦出一段很有哲理的話,或是誰提出某個很棒的論點。

  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是哲學家,也都是天生的詩人,只是忘了當時的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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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是一項重要的練習嗎?問所有的人,也許大多數人不見得喜歡數學,但是八九成的人都會認為數學很重要。為什麼重要?因為數學可以訓練一個人邏輯推理的能力,學習運用自己的思考邏輯找出答案。

  這應該算是一個標準答案,也是多數推崇數學的人會選擇的回答內容。  問題是,邏輯思考這件事很重要嗎?或者該說,數學教學走到一個常規之後,就只是解題,不存在所謂的邏輯思考。有些人從來沒有搞懂數學邏輯,只是題目做得多,答題方式非常固定,背下很多答案。一旦題目轉換方式提問,馬上解不出答案。

  為什麼這些人答不出來?因為規則變了。


  對我來說,完成一道數學題目,就是在練習挖掘「徵兆」。一個數學題的徵兆在哪?就是題目所提供的已知參數。解題的技巧就是利用這些參數,想辦法推導出最終的答案。

  基本上,每個人拿到的題目是一樣的,擁有的已知條件也是一樣的。神奇的是,有人可以解出答案,有人完全無法進入狀況。有些人就是能從現有的已知條件,慢慢找出更多的條件,最後再把所有的條件整合,得到最終解答。

  舉個例子來說,果子成熟之後就會落地,這是全世界人都知道的一個「現象」,卻只有一個人把這個現象當成一個徵兆,發現了地心引力。所有人身處在同樣一個環境之下,就是有人能夠產生更多的體悟,發現更多細微的癥結。同樣一本書,有人可以找出幾十段印象深刻的情節,有人看完沒有感覺。

  面對同樣的人事物,每個人接收的訊號基本上是一樣多的,但是真正進行訊號分析的人並不多。多數人並不那麼在意現象,也不習慣注意身旁的徵兆。鳥叫就是鳥叫,蛙鳴還是蛙鳴。一切的一切,就跟昨天沒有兩樣。

  這些人永遠不知道這個世界究竟怎麼一回事,他們的注意力就只能關注在自己身邊的事情。想像前一陣子在電視上的廣告,一個人利用手機傳送視訊,炫耀自己可以用一根手指拉單槓。等到鏡頭拉遠之後,才發現他在作弊。當一個人只看到很小範圍的景物時,就好像我們從視訊看到對方拉單槓,會以為對方很厲害。

  為什麼有人可以看得那麼多?好比同一道數學題,就是有人能找出更多的已知條件,輕鬆算出解答。這是智商的差別嗎?我曾經這麼以為,覺得有些人就是有更敏捷的思路,就是具備更銳利的洞察力。

  這些快速的思路,敏銳的洞察力,是天生的嗎?其實是後天學習的。

  如果是後天學習,那這樣的思路與洞察力又該如何培養?我認為是想像力。

  所謂的科學研究,就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當我們觀察到一個現象,抓不定這現象的意涵,我們就會提出假設,假設是怎樣的一個原因,才導致這樣的一個現象。提出假設之後,我們開始求證,若是證明假設錯誤,就再重新提出假設,重新進行辯證。經由這樣反覆的推敲,就能漸漸逼近解答。

  什麼樣的假設?為何會提出這樣的假設?假設的產生來自於想像力。我們想像著這個現象有可能是因為某些原因,接著提出具體的假設。想像力也可以說是聯想力。給你一個具體的特徵或現象,例如給你「紅色」這個顏色,能想到什麼?蘋果、蕃茄、黃昏、血......,我們的生活經驗會讓我們有上述的聯想。除了這些呢?猴子可不可能是紅的?猴子的屁股是紅的。獅子是不是紅的?獅子有張血盆大口。當我們用更細微,更富想像力的方式看待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全部都是紅的。葉子可以是紅的,天空可以是紅的,白鐵也可以是紅的,木頭是紅的,土地是紅的。

  想像力就是跳脫經驗的領域,替自己創造一塊未知、沒有疆界的國度。我們總認為經驗非常重要,所以我們想要學得更多,喜歡比較誰最先做了什麼事情,誰去過最多的地方,誰吃過最美好的食物。我們愛比較,比較誰的經驗豐富。

  我們認為一個人的智慧來自經驗,因為他曾經看過、聽過,真實體驗過,所以他更能找出最好的解決方案。當一個人知道很多道理,體驗很多事情,人們相信他的歷練,他就會受到尊重,說話特別有份量。

  經驗是顯性的,已經在身上留下證據,所以我們深信不移。若是談到想像力,說什麼騎著掃把就會飛上天,森林裡躲著一個受變身所苦的狼人,不免讓人覺得是在胡扯。因為沒有人真正看過,這樣的世界沒有人可以見證,所以不被認可。

  但是,沒有看到就不存在嗎?或者,現在不存在,以後也不會存在嗎?即使現在和以後都不存在,說不定早在幾千年前就曾經存在也說不定。

  我們能夠真實體驗的世界有限,如果我們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世界,就好像古老的中國只相信炎黃子孫的存在。當西方人首次出現在中國人的面前,人們說那是鬼,不是人。

  因為人們認為經驗是對真實現象的紀錄,所以相信經驗。到最後,人們甚至只相信自己以為的經驗,完全漠視眼前的真實。真實與想像都被擺在一邊,人們用偏見框住自我,無法理解也不願承認這世界居然有長得跟自己不太一樣的人。當我們無法想像,我們的世界就侷限在經驗的框架當中。

  但是,經驗可靠嗎?

  研究證明,經歷同樣一個事件之後,每個人留存的記憶都不太一樣。如果我們只相信經驗,我們就只能看到一小部分的世界。當你看到的世界不夠完整,就好像你發覺的已知條件不夠多,永遠無法找出答案。一旦發生一件事情,因為看不見全貌,就像誤以為手機另一方的人天生神力,永遠無法認清事情只是一個徵兆,不該只侷限於事件本身。

  聰明的人並不是頭腦比較好,只是他們願意利用想像力。想像著原本看不到的另一個世界,想像力補齊了殘缺的經驗記憶。就好像科學家利用儀器,僅僅只擁有古代生物的部份殘骸,就能推估出古代生物的樣貌。

  人們的經驗有限,我們手中就只有幾塊拼圖,永遠也看不到拼圖的全貌。有些人因此踏上冒險的旅程,要找齊剩餘的圖塊,利用經驗來填補不足。也有些人運用更多的想像力,這些想像力來自舉一反三的習慣,是可用經驗裡的變形。人們看著鳥兒利用兩對翅膀飛行,於是開始做起飛翔的美夢。利用有限的經驗,這經驗來自於觀察鳥類的翅膀。

  長時間的努力,人類終於飛上天,原本的神話變成了現今人類的日常生活。

  想像力是臨時搭起的棧道,是祖先們開疆闢土踏出的泥路。當泥路浮現,才開始出現道路。當心中的世界因為想像力而寬廣,我們就能擁有更多的空間來搭建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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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叫科學精神?多數人認為科學就是一種實踐主義,凡事都要測試過,抓準證據才有資格取得所有人的認同。無論遇到任何事情,聽到任何想法,都得拿來「測試」。

  測試要如何進行?總不可能立刻中斷話題,一群人直奔實驗室,或者立刻到街頭去發問卷吧!於是,一般人傾向於「眼見為憑」此一立論基礎,開始挖掘自身的經驗,看看剛才的對話裡面,是否能找到符合的自身經驗。  如果在記憶當中,在自身經驗裡面,完全找不出與他人想法相符的感受,我們就說他人的想法有缺陷,不符合一般性理論(至少對我是無效的)。

  這樣的思維邏輯似乎沒什麼錯誤,頂多也只是換來別人的一句:你太鐵齒了。通常我們只要一聽到鐵齒這樣的形容詞,反而覺得自己正氣凜然,剛正不阿。另一種說法卻是,剛愎自用,自我意識過高,無法聽取他人意見。

  也許有人會說:我這套眼見為憑的態度有何不對?確實是沒有這樣的經驗,就是沒有遭遇到你所說的情況,憑什麼叫我相信。這樣說確實沒錯,但你如何證明自己是真的沒看見?又或者是看而不見?

  佛法裡面有提到所謂的境與相。境就是外界的客觀環境,相就是我們所看到的外在環境。理想的情況下,我們看到的相就該像照片一樣,忠實呈現外在景象。但是稍微有一點概念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抓一群人共同體驗一件事情,然後再分別詢問他們有關這次事件的看法,會發現每個人注意的地方都不一樣,甚至會有出現極大的反差;有人覺得愉快,也有人覺得很糟糕。

  既然如此,當我們聽到一個想法,開始搜尋自身經驗作為對照的時候,為何我們沒有先檢驗自身經驗?為何能如此理所當然地認定自身經驗就是完善的?假使自身經驗並非完善的,那麼我們老是拿著自身經驗作為依據的方式在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這樣的錯誤跟遠古人類所說的地球中心論有何區別?總是以自我為中心,用自身的經驗來驗證宇宙萬物,就好像把地球當成宇宙中心,永遠也無法搞懂天體運作的常規。

  眼見為憑。該用誰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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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求知這麼一件事情,開始被大家奉為一種流行,是知識經濟時代的必備套件。在很多人眼裡,閱讀、聽講、學習成為一種禮拜,只要日復一日這麼施行,彷彿智慧之神就能感受到這般「虔誠」的心意,自然會提壺來灌你的頂。

  只是,這葫蘆裡裝的不是智慧的瓊液,而是一瓢冷水,試圖把你從昏迷中潑醒。  很多人有唸書卻沒有讀通,有聽卻沒有懂。為什麼?因為你沒有把自己放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價值觀,是我們看待外界的一貫態度,像慣性一樣自然存在。在看書、聆聽的時候,如果沒有先將自己的慣性移除,很容易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只注意到自己在意的。

  舉例來說,很多人都愛把星座掛在嘴上。最常聽人說:「誰叫我是XX座的,就是特別大而化之,你就原諒我囉!」或者,有些人沒事就記下幾句名言,沒事便拿出來「證明」自己的論調。知識對於這些人來說,是一種裝飾品,用來遮掩自身的不足。

  人們之所以要學習,想要求取更多知識,確實是因為體認到自身的不足,期望能取得更多的知識來「修補」思想上的漏洞。這樣的立心是好的,卻在實際操作的時候走偏了。這些知識沒有融入體內,卻是被我們的「自我」鎖在門外,成為一種裝飾品,而非催化劑。

  我們想要閱讀的心不是純粹的。我們期望能從書中挖到一些寶藏,這種錯誤的立意成為一個框架,我們就像是拿著一個固定形狀的框框,期望套住自己想要的形狀。這框框就是我們的「自我」,是一個我們期望修正的,不完美的自我。原本我們是要用知識來軟化這個固定的框架,以拓展我們的視野,結果卻使得知識成為一種工具,不斷使用一堆引言、理論來鞏固自己的立場,堅實這一個框架。

  我們始終站在原地,躲在用書本堆砌而成的堡壘之中。


  當然,有些人可能會說,他在唸書的時候就是完全的接受,沒有預設立場。如此一來,我們的心確實可以因為閱讀而改變。但是,當我讀了這本書,我們的心變成圓的;當我們讀了另一本書,我們的心又變成方的。我們就像隻無頭蒼蠅,鑽來鑽去,一下子站這裡,一下子又站到另一邊。說好聽一點,是博學多聞、興趣廣泛;說難聽一點,是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完全沒有自我。

  看書是一種雕塑。藉著書中的理論與自我對話,慢慢就可以看到真正的自我。當這個自我願意浮上檯面,而不是躲在背後垂簾聽政的時候,我們才能開始面對自我,接受現況,了解之後才能慢慢將書本的知識當作一種催化劑,放入體內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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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駭客任務》最讓人怵目驚心的畫面,就是所有人都被泡在營養液裡面作夢。「一個人只需要倚靠類似葡萄糖的營養液,持續維持作夢的狀態,就能產生很大的能量。」各位覺得這樣的想法是對的嗎?  我個人是相信的。

  人類本身是一個功能強大的發電機,僅僅需要少量的食物就能產生充足的能量,可以用作勞動和思考。想像一下電腦主機板上的中央處理器,因為頻繁進行各種運算,總是會產生很可怕的熱能。如果換作是人腦,可以處理的運算遠超過一顆中央處理器的能力範圍。既然中央處理器能產生很高的溫度,人腦在思考的時候,肯定會產生更大的能量。所以,電影裡面的人們因為在作夢,腦袋持續運轉著,自然就能產生非常驚人的能量。

  武俠小說裡的少林弟子在練功的時候,師父總是會要求徒弟熟記心法。師兄弟在爭奪嫡傳武功的時候,也會要求對方把師父口傳的心法說出來。意思就是說,即使取得武功秘笈,若沒有配合心法,仍然無法習得武功。

  所謂的心法是什麼?會不會就是在傳授「意念的控制方法」?

  看電視上在談論氣功的時候,總是說要眼觀鼻、鼻觀心,讓意念集中,想像有氣流在身體循環。為什麼需要靠意念?不只是練氣功,就連倒臥床榻的病患也會因為意志力的強弱而有不同的復原效果。意志來自於人腦,這代表人腦所能產生的能量是超乎一般人所能想像的,這能量甚至能讓人快速復原,或者成為武功高強的奇人。

  如果人腦可以停止運轉(連睡眠的時候都會因為作夢而持續運轉),或許就不會產生過多的能量。遺憾的是,人腦從不會停止休息。如果腦袋裡想的事情是自己要的,我們稱之為思考;當腦袋裡想的不是自己要的,就稱之為雜念。不管腦袋裡的畫面是什麼,思考或雜念,我們都不太可能讓腦袋停止運轉。

  尤其是外界充滿各種刺激,只要我們能看到、聽到、觸碰到、嗅到、品嘗到,刺激都會通過神經迴路傳遞到人腦。於是,人腦就在不斷的刺激當中持續反應。如果人腦沒有正確處理這些刺激,沒有適當反應,就有可能產生不好的結果。神經醫學裡面的疾病產生原因都是來自人腦的控制失常,就連十大死因之一的癌症也是由於細胞發生病變所產生的。

  疾病就是人體運作出了毛病,這些毛病當中又有很大一部份是因為人體的抑制機能出錯了。最可怕的白血症是因為白血球過度增生,把人體正常細胞都吃掉。當人類遇到困難的時候,自然會有想要獨處的心情,其目的是要讓人類能夠暫時避開困境,以增加生存機率。獨處一段時間之後,自然會有另一種想要出來透透氣的心情出現。憂鬱症的產生也許只是因為控制人們想要與人接觸的機能出現問題,使得病患經過一段時間獨處之後卻沒有適時產生反向機制,結果無法面對外界。這種情況也像糖尿症患者一樣,因為無法將血糖轉化成可以囤積的型態,導致血糖過高。

  人們老愛說人類只用了腦袋的十分之一,但是經過醫學實驗證明,人類在思考的時候,整個腦袋的各個部分都會產生腦波。差別可能只在於思考的內容不同時,對應到的大腦區域也會不同。人們總覺得自己的腦袋沒完整利用,於是老想著要怎麼完全利用。但是,多數人其實根本不懂得怎麼使用自己的腦袋。

  人們只是讓腦袋不停運轉,產生許多的能量,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運用這些能量。結果,能量沒有被充分利用,留存在體內。就像宿便會產生毒素,留在體內的能量也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這些留存在體內的能量會以各種型態對人體產生負面影響。當我們遇到一個討厭的人,心裡會產生反抗的情緒,會想要罵人。我們可以選擇立即責罵對方,或者事後跟朋友抱怨,更厲害的人可能會用更寬容的心情來紓解這種情緒。如果你什麼都沒做,只因為忙碌或遺忘,把這種情緒擱著。這種情緒就會像宿便一樣,在某一個時間點突然爆發開來,到最後產生毒素傷害身體。

  除了厭惡之外,不管是哪種能量。當我們持續累積某種情緒能量,這些能量就會成為一顆不定時炸彈,隨時都可能在我們體內爆炸。這些能量也不見得是情緒,也可能是某些想法,督促著你要向人訴說。只是,人們通常只能感覺到自己想要說點什麼,或做一點什麼事情,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做。

  例如,你可能覺得自己心情很悶,可是當人問起,又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說明。感覺有一股莫名暗流在內裡洶湧,卻不知道該怎麼把這種能量釋放。彷彿是挨上玄冥神掌的張無忌,胸口被掌力攪得鬱悶難耐,卻又無法逼出。不只是外來的能量,內在能量處理不當就會變成走火入魔,使得原本蓄積的能量突然都反過來撲向自己。

  能夠駕馭這股能量的人,才有能力利用這種能量,就像張無忌學會九陽神功之後把玄冥二老的掌力收納為自身的能量,也像飛影把黑龍吃掉一樣,我們也必須做自己的主人。人們永遠不需要擔心自己的腦力,而是要思考怎麼利用這股能量。

  如果人類生來就是一個發電機,那麼學習的目的就是為了有效操作這架發電機。當我們接收到外界的各種刺激之後,人體像是一台機器,有了輸入自然就要產生輸出。外界的境況讓我們產生某些想法,有人選擇成為畫家,把這些想法利用繪畫的方式展現;有人選擇成為作家,利用文字將能量釋放。所有的知識,只是一種工具,就像製作糕餅的模子一樣。心裡的能量就是我們的內餡和麵粉,接下來只需選擇自己喜歡的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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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然的世界裡,所有我們可以觸碰、感知的,都是連續的。好比是一個畫面,例如一幅美麗的風景,如果我們不用吊鋼絲就可以飛來飛去的話,試著一直朝這幅美麗的風景逼近,原本綠油油的山形出現樹的枝幹,接著是葉子、葉面的紋路,一直到我們視力所及之處,影像都是連續無縫隙的。  若是換成一幅大型的海報呢?當我們細看之後,會發現這張圖畫其實是由一個個的小色點排列而成。不只是海報,包含各種人造的數位資料都是離散的。至於所謂的類比資料是不是就肯定完整連續呢?因為儲存物件的空間有限性,所謂的連續也只是模糊化的結果。

  在交通不方便的年代,人們到哪都得用走的。開始出現各種交通設施之後,人們可以直接從這村搭車到另一個村。有了火車之後,甚至可以在距離幾百里的城市之間往來。除了交通便利和節省時間之外,還有什麼地方不同?

  你會發現你只記得桃園的下一站是內壢,再下一站是中壢。那麼桃園與內壢之間呢?內壢與中壢之間呢?這之間當然還有其他的小村小鎮存在,但是不包含在人造的鐵路世界裡。就像在看電影一樣,明明電影是由一張一張快速轉換的圖片連接而成,卻因為人眼的視覺暫留與個人想像力,電影成為完整而連續的故事。這樣的技巧被大量運用,使得接縫被隱藏,細節被隨意帶過。

  住在桃園的人常常坐車往返台北,對台北這個城市很熟,卻不見得知道桃園與台北之間還存在著山佳這個小鎮。一些商務旅客因為工作關係,常常旅居紐約、東京、倫敦等地,這些世界各地的大城市對他們來說就像隔壁村一樣,說不定商務旅客對這些大城市的了解還比對家鄉附近的街道熟悉。

  因為航運系統,世界被分成一個一個的城市機場;因為捷運系統,一座城市的地圖被捷運路線圖取代。每一個地點都是路線圖上標示的圓圈,每個圓圈之間的距離也都是等長的。究竟站點之間的實際距離有多長?點與點之間還存在著哪些更小的點?這一切原屬於自然的細節都被捨棄、架空。

  如此離散的人造世界繼續突變。

  直到網路基礎建設完成,人造世界的單位從站點變成了網路拓樸上的每一個連接點(可能是電腦、手機或PDA)。只要窩在家裡,你可以與世界各個角落的人聯繫,不用撘車也不用乘坐飛機。人與人之間的聯繫更加快速,點與點之間更加離散。

  人與人之間的聯繫是跳接式的,中間彷彿存在著一位接線生,迅速且快速地把人們連接在一起。於是你與朋友之間的距離,是電腦開機、連上網的時間;紐約與台北的距離,則是撘車去機場、飛機航行和等待下機的時間。拜科技所賜,原本必須歷經的奔波不見了。飛機載著我們越過炮火的中東、飢荒的非洲,直接抵達美洲。

  彷彿《走路去紐約》一曲所預視的:「我飛的機會太多,有時因為你有時為自己。我飛過好幾萬里,不覺得那會是距離。突然很想不要飛,想走路去紐約,看看這一路曾經忽略的一切。」

  人造的世界讓我們漸漸忽略許多重要的細節。離散架空的空間永遠存在著縫隙,經不起細看,隨時都會被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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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而在書本上,或是電影、綜藝節目也好,會有這麼誇張的台詞:「吃到這麼好吃的東西,真是死而無憾啊!」「看到這麼好的景色,真是死而無憾啊!」諸如此類,好像真的在那一瞬間體會到世間的一切美好,就像完成人生的使命一樣,可以安心離去。  關於這種說法,可以用兩種角度來探討。第一,有關於「人生的使命」。人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安心離去?這一部分有點嚴肅,不過應該是在累積一定的經驗,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完成之後,才可能放心離開。

  第二,「是不是真有辦法在一瞬間品嚐到全部的美好?」好比是在吃到飽的餐館吃飯,雖然有那麼多好吃的東西,但是人在一定時間內的食量卻是有限的,總是會吃到撐,沒辦法再去享用其他的美食。但是,因為時間是持續不斷的,即使今天吃不完,以後總有機會再來吃。

  人在一瞬間所能處理的事情是有限的。一秒鐘之內能想多少事情?一口氣能說幾個字?一頓飯能吃多少食物?好像都有一定的限度,超過了就無法負荷,即便能負荷,美好的感覺也會隨著邊際效益快速遞減。

  曾經在書上看過一個實驗,這個實驗請兩組人來解幾道數學題,一定會有一些題目暫時解答不了。於是實驗人員請這些人在十個小時之後回來解題,看看他們有沒有辦法在這十個小時之內想到答案。這兩組實驗對象的唯一差別是:一組分別在同一天的早上和晚上來解題,另一組則是在晚上與隔天早上解題。結果,有先睡過一覺再回來解題的人的解答率較高。

  怎麼會突然提到這個例子呢?大概是想傳達一種概念:雖然說人的潛力無窮,不過總是需要慢慢內化吸收。有時候也會想說有沒有辦法一次搞定?尤其是在體會到某件事情的美好的時候,總是希望能打鐵趁熱,繼續這樣的美好。後來發現,戲曲總有終了的時候,人群遲早要散去。但是,還有明天,不是嗎?只是人們總是期望美好能延續,如果時間能就此暫停就好了。這樣就可以在這一瞬間累積滿所有的美好。然後,了無遺憾?

  為什麼人們寧可延長此刻的美好,卻無法把希望寄託在明天呢?

  撇開人們對於美好的感受不談,人世間一切的美好卻都不是在一瞬間造成的。連羅馬都蓋了好多年,朱少麟的小說也是花費好幾百個,甚至上千個夜晚才完成的。美好是需要那麼多時間才能完成,又怎麼能期望美好的感覺能在一瞬間完全獲得?

  王安憶曾在《遍地梟雄》這本小說的後記寫道:「......寫小說就是這樣,一樁東西存在不存在,似乎就取決於你是不是能夠坐下來,拿起筆,在空白的筆記本上寫下一行一行字,然後,第二天,第三天,再接著上一日所寫的,繼續一行一行寫下去,日以繼日。要是有一點動搖和猶疑,一切就將不復存在。現在,我終於堅持到底,使它從懸虛中顯現,肯定,它存在了。」

  也許就是這樣的感覺,我們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人生寫作,是一場考驗耐力的馬拉松比賽。如果痛苦的感覺是一種累積,快樂就是一種持續吧!雖然我有這麼多的日劇可以看,曾經試過一口氣看完五、六集,但是從中得到的快樂可能比不上持續好幾天,每一天固定在吃完晚餐後看個一、兩集來的愉快。

  參加長途賽跑的時候,常常受到別人影響,在一開始衝得太快,到後面有點上氣不接下氣。或者被跑在後面的人的腳步聲干擾,打亂自己的步調。如果是自己一個人跑,好像就能按照自己的步調順暢跑完。有時候會想:為什麼人們那麼在意此刻的優劣?難道在此刻被對手超前就篤定永遠無法追上嗎?距離終點不是還有一點距離,為何人們無法相信將來?即使是幾十分鐘之後的將來。

  如果我們能掌握自己人生的步調,就能夠持續著快樂,而不是累積著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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