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會想要追求幸福?老是聽到身邊的每個人都在說要得到幸福,好像從人類出現開始就有幸福這件事情一樣。查詢教育部國語辭典對於「幸」(連結)這個字的解釋,「幸」可以是福份,可以是高興,可以是獲得,也可以是為了高興、福份和獲得而產生的期盼。

  如果是這樣,幸福其實並不是一件具體的事情,而是期盼的心情,盼望自己可以得到福份和高興。所以根本沒有幸福可言,幸福這東西是不存在的,那只是一種自我的期許以及心境上的富足感,它是數學裡的應變數,由高興和福份這些自變數來決定;它也是一種假說,需要高興和福份來證明。

  當別人問你幸福嗎?你想到什麼?一定是想到很多高興的事情,感覺到很多難得的福份,然後才能坦然回答說自己很幸福。如果不去談論幸福,只談論高興和福份,會不會簡單許多?

  幸福不就是從高興和福份而來?為什麼不直接談論高興和福份,卻要特別用「幸福」這樣的字眼?也許你會說日劇裡都這樣說,電影裡也這樣演,看螢幕前那些角色們獲得幸福的歡樂模樣,我們這些觀眾也忍不住想要得到那樣的幸福。就像看到電視廣告裡販賣的化妝品、飾品、包包、衣服、鞋子等等,那些廣告演員是如此開心,我也要像他們一樣,心裡如是想著。

  於是,我們背起LV包包,噴上Chanel香水,也想感受到名牌所帶來的喜悅。同樣的,幸福也成了一項精品,我們努力去追求,也要像日劇和電影裡的主角那樣幸福到要滿出來。

  但是,不論是LV,還是幸福這件事,背後所要追求的都是簡單的「高興」和「福份」這兩件事。我們可以因為周末睡到自然醒而高興,可以與老友相聚而高興,可以有很多很輕鬆簡單的方式讓自己高興。我們也可以從疼愛自己的父母身上領受福份,因為一個路人指引迷路的自己而得到福份,每天的生活,我們從不缺福份的獲得。

  為什麼,讓自己高興如此簡單,福份無處不在的這個社會,我們卻無法用這兩種基本元素組合成螢幕上的幸福呢?於是,我們這些簡單的高興和福份的組合就像是仿冒品或A貨,上不了檯面,還是得花費特別多的心血和財富去換取櫥窗上有標章認定的正牌幸福。

  如果是這樣,我們在追求的還算是幸福嗎?或者那也只是一種流行的商品?如果季節過了,我們是不是又要更換另一種幸福?然後,我們就掉入了追求幸福的季節性陷阱裡,像紛飛的候鳥,找不到一片永久停靠的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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