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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裡有一些小事,雖不至於大書特書,卻老是想起,就像張大春寫《尋人啟事》的原因:「這個想法從此開始糾纏著我、困擾著我。我日復一日、時復一時地想要找出那一個偶然點,找出使我的人生之所以成為如此的原因。也就大約在那段期間,我正在寫一本題名為《尋人啟事》的書;寫的是幾十個在我過去半輩子人生之中與我錯身而過的人。他們裡面有的是我的親戚、有的是我的同學、有的是鄰居、有的是朋友,還有的連朋友都談不上,頂多不過點頭相識的交情。」
生命裡,或者在過往經驗裡,曾經在當下覺得很重大的事情,現在回頭去看,少了熱烈的情緒,只是單純品味,就像彭浩翔說的:「塵世有幾許事可堪動地驚天,還不是去似微塵,所有種種,回頭再看,就那麽回事。愛慾生死,也不過是些破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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